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
一、读者入馆须知
1、读者凭本人《借阅证》或其他有效证件入馆,证件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2、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着装整齐。
3、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,严禁在馆内吸烟、用火;禁止携带易燃、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品入馆。
4、请保持馆内清洁卫生,勿随地吐痰、乱丢垃圾。
5、不得携带食品、饮料进入阅览室和书库。
6、爱护公共书刊资料、设施设备,不得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。未经许可,不得在馆内张贴和散发广告及其它宣传品。
7、书包等私人物品请存放于指定位置。个人证件、钱款等贵重物品请勿存入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存放各种物品不得过夜。
8、不得用物件空占阅览室座位。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。
9、保持馆内安静,不得喧哗。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挡,阅览室内不得拨打或接听手机。
10、请读者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,支持配合工作人员按章办事。
11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工作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,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二、读者守则
1、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。
2、讲文明礼貌,说话和气。不说粗话流话。
3、一律凭证借书、凭证阅览,《借阅证》不得转借他人使用。
4、爱护书刊和设备,损坏要照章赔偿。设备不得拿出馆外。
5、书刊用完要及时归还。
6、保持馆内安静,请勿谈笑喧哗。
7、保持馆内整洁,不得抽烟、随地吐痰、吃东西、乱扔垃圾,禁止带危险品入馆。
8、读者离校时,应还清书刊、退回《借阅证》。
三、书库借阅制度
1、读者凭本人的图书馆《借阅证》入内,并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和制度。
2、不能带包及书刊入内。所带包及书刊,应寄存于指定位置,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
3、书库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均可自行取阅书库内的图书,阅毕请按图书分类号的排架标识复位,注意保持架面整齐。
4、书库内的图书凭读者本人的《借阅证》实行限量、限期借阅:
学生读者,可一次性外借图书5册,借期1个月;
教师读者,可一次性外借图书10册,借期6个月。
5、读者所借图书若有继续使用的需要,均可续借一次,但须在该书到期前办理续借,超期的图书不能续借。
续借期限为:学生读者半个月,教师读者1个月。
6、读者借阅图书时,请检查图书完好程度,如有污损情况,应向工作人员说明,可要求加盖印记以明确责任,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,将由该读者负责。
7、请读者爱护图书,妥善保管,不得勾画、圈点、批注、涂抹、剪裁、撕毁、调换,否则根据损坏程度予以批评教育或照章赔偿。
8、请读者按期还书,所借图书到期不还,又未办理续借者,超期图书按每天每册0.2元收取滞纳金。
9、读者遗失书(刊),不能归还原版书的,按以下规定赔款:
(1)教学专业参考书,1986年(含86年)以后出版图书按原书价的3倍赔偿;
(2)1985年以前(含85年)出版的图书,按原价的10倍赔偿;
(3)遗失套书中一册,按整套书原价赔偿。套书归本馆所有,期刊同套书处理。
(4)无法查清原价的,由流通部技术人员根据现在市场情况估价,按估价赔偿。
10、学生读者想在寒暑假期间使用图书的,须在放假前10天来馆办理外借手续,开学后10天内归还,在此期间不计算超期。否则,系统将连续计算借阅时间,从而形成借阅超期。
11、请读者务必妥善保管《借阅证》,如有遗失,应立即到任意一个书库办理挂失。因未挂失而产生损失,将由持证人自行负责。读者重新找到本人《借阅证》又未补办新证,可到任意一个书库办理解挂后继续使用原证。
12、任何人不得损坏公物或擅自将未办理手续的图书携带出库。读者离开书库时,请自觉将所取图书、座椅等及时归位,取走寄存物品。
13、读者离校时(如毕业、离职),须到书库归还本人《借阅证》,方能办理离校手续。不能还证者,按每证10元收取工本费。
四、电子阅览室入馆须知
1、学生需凭《借阅证》刷卡进入,在阅览室内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的管理。
2、电子阅览只对本校师生开放。室内禁止吸烟、高声喧哗、不得随意离座走动。
3禁止携带零食饮料进入电子阅览室内。不得随地吐痰、吃东西、乱扔垃圾,保证电子阅览室内的清洁卫生。
4、进入电子阅览室请穿平底鞋着鞋套,室内禁止穿高跟鞋。
5、使用电子阅览室设备的人员要爱护设备,不得自行安装和卸载计算机软件系统。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申请维修,不得擅自处理。
6、严禁在室内浏览或建立反动、黄色网站,如违反取消上机资格,并视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。
7、未经许可,严禁在室内进行摄影、拍照活动。
五、报刊阅览室入馆须知
1、各阅览室均凭读者本人《借阅证》阅览,未经工作人员同意擅自闯入者,取消其阅览资格。
2、我馆提供室内阅览,概不外借;未经同意擅自携出室外者,以偷窃论处,除通报批评外,并停借图书一学期。
3、读者每次阅读报刊后需放回原处,不得乱插乱放。
4、文明阅览,不允许用报刊扫抹桌椅,如有污损,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5、除笔及笔记本外,不准携带其他物品进入阅览室。
6、读者入馆后保持安静,严禁吸烟、吃零食、乱扔纸屑、随地吐痰、任意搬动桌椅。
7、阅览室座位一人一座,不允许用报刊或其它物品占用座位;如不听劝告,借阅证一周内不得使用。
六、自修区(室)管理制度
1.自修区(室)主要供本院师生读者使用,无关人员禁止入内。
2.保持室内清洁:禁止吸烟、喝酒、随地吐痰、吃东西、乱扔垃圾。
3.保护室内安静:禁止喧哗、接打电话、随意走动、拖动桌椅。
4.使用文明语言,讲普通话,禁止使用污言秽语。
5.着装整洁、大方、禁止穿拖鞋入内。
6.禁止用书或其他物品抢占座位。
7.注意防火及安全,室内严禁吸烟、携带易然易爆物品,乱插、乱接用电源。
8.爱护公物,禁止在桌椅、门、窗、墙壁上乱刻、乱写、乱画。
9.尊重工作人员,自觉接爱管理。
10.以上规定,如有违反,按图书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图书馆管理员工作规范管理制度
一、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
1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忠诚图书馆事业,为发展职业教育,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贡献力量。
2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,毛泽东思想,邓小平理论,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,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注意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理论、新技术,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及工作技能。
3、树立"读者第一,为读者服务"的思想,经常进行调查研究,虚心听取读者意见,热情、主动、诚恳地做好服务工作,提升服务质量。
4、遵守社会公德,讲究文明礼貌,建设良好馆风,保持洁净馆容,以自身行动参与教育,树立良好的图书馆形象。
5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严格执行学院和本馆各项规章制度,不擅离职守,按时上下班,有事有病向馆领导请假,同时办理请假手续。
6、爱护书刊和其它公共财产,闭馆前认真检查门、窗、水、电,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注意防火、防水、防盗以及防止其它违法现象发生。
二、报刊阅览室管理员工作职责
1、负责做好现刊阅览室的管理工作,主要包括新到报刊的接收、上架、整架;破损期刊的修复,过期现刊下架、移送;读者入室验证和人数统计。
2、做好新到报刊的验收、登到、盖馆藏章;期刊的查漏催刊工作;
3、协助做好期刊的订购和补配工作。
4、做好过期报刊的归架工作,以便读者查找所需资料。
5、负责做好每年过期报刊的整理、钻孔、装订、糊封面、埋磁条、合订本的移送等工作。
6、做好本室卫生、安全工作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。
7、热心为读者服务,做好各项咨询工作。
三、书库管理员工作职责
1、负责本书库的开放。熟悉本书库各种机器、设备的使用方法,负责本书库的防火和安全工作。
2、做好入库读者的组织、管理与借阅指导,开展读者借阅服务和相关口头咨询服务。
3、做好图书管理工作,对还回的图书及时分类与上架。
4、新进的图书进行清点、签收,并做好财产登记,然后按分类上架;开展图书调架、整理,书库每月需对本库图书进行一次彻底清理,同时保持书架整洁。
4、负责本书库已经毁损图书的修补工作。
5、负责对本书库勤工俭学学生的培训,做好日常的组织、管理工作。
6、图书清点:每年末流通部对藏书进行一次彻底清理,并做好清理统计工作。
7、各书库均要做好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鼠等安全防范工作。
8、完成馆领导与部主任临时分配的任务。
四、电子阅览室管理员工作职责
1、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岗位职责,服从安排,听从指挥,严格遵守馆里规定的开放时间。
2、管理人员对电子阅览室的管理要认真负责,必须对本室计算机设备技术、运行故障现象等有关数据情况要了解、掌握和熟悉,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。
3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按时上、下班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,有事必须先请假,获准后方可离岗。
4、具体负责电子阅览室的工作:
①做好器材的登记工作;
②做好电脑设备的保养工作;
③做好本室读者的统计工作;
④管理好读者的上网秩序,制止各种违规违法行为,保证电子阅览室的环境安静;
⑤做好卫生工作,保证室内清洁整齐;
⑥熟悉电子阅览室配备的灭火设备和防盗设施;
⑦做好信息资源的接收、存储、加工、发布等工作和所有资料的科学归类、登记造册工作。
5、负责电子阅览室的管理与日常维修、维护工作,做到勤检查、勤维修,保持设备的完好。遇到不能自行修理的故障,应及时与修理人员联系,确保工作正常开展。
6、下班后要检查设备现状,是否有丢失、损坏,如有要及时对号追查,并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。
7、管理人员要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、维护,保持设备完好状态。
8、管理人员对工作要高度负责,防盗、防火、防雨、防触电。下班后关闭电源及窗户,锁好房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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